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消息显示,根据托克托县人民政府研究全县光伏项目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6]19号及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关于《托克托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的请示的批复》(托政字[2016]227号)文件精神,需有偿收回托克托县国有林场的土地用于兴泰能源有限公司托克托县伍什家镇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用地。
此次共收购土地14.8575亩,均为国有林场土地。该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已由设计部门进行了勘测定界,交通便利,具备建设基本条件。
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消息显示,根据托克托县人民政府研究全县光伏项目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6]19号及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关于《托克托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的请示的批复》(托政字[2016]227号)文件精神,需有偿收回托克托县国有林场的土地用于兴泰能源有限公司托克托县伍什家镇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用地。
此次共收购土地14.8575亩,均为国有林场土地。该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已由设计部门进行了勘测定界,交通便利,具备建设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