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海市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持续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产发电的光伏项目,无须纳入国家的年度指标,如符合《扶持办法》其他要求,可继续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奖励目录!
3月12日,上海市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持续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产发电的光伏项目,无须纳入国家的年度指标,如符合《扶持办法》其他要求,可继续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奖励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