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1年3月3日—3月9日)

注: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的建设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局反映。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要求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申请。
受理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揭阳市区揭阳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0663-8768741
(公示日期:2021年3月3日—3月9日)

注: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的建设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局反映。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要求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申请。
受理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揭阳市区揭阳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0663-8768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