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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拟定2012年可再生燃料标准和2013年生物质基柴油生产量

国际能源网讯:美国环保局(EPA)于2011年6月21日提出2012年可再生燃料标准和2013年生物质基柴油生产量,2012年可再生燃料标准分四个燃料类别,作为EPA再生燃料标准计划(RFS2)的组成部分。2007年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EISA)确立了每年可再生燃料的数量指标,要求稳步提高到2022年360亿加仑的总体水平。为了实现这些产量,EPA计算出后几年以百分数为基础的标准。根据该标准,每一家炼油商、进口商和非含氧化含物汽油或柴油调合商必须决定在其运输燃料中使用的可再生燃料的最低量。拟议的2012年可再生燃料总体数量和标准是:

生物质基柴油(1.0亿加仑; 0.91%);

先进生物燃料(20亿加仑; 1.21%);

纤维素生物燃料(345 万~1290万加仑; 0.002 ~ 0.010%);

总计可再生燃料(152亿加仑; 9.21%)。

根据对市场供应情况的分析,EPA提出的2012年纤维素生物燃料产量明显低于2012年EISA目标5亿加仑。EPA将继续评估市场状况,以最后确定在未来数月的纤维素生物燃料标准。该机构表示,它仍然乐观地认为,纤维素生物燃料的商业化供应在未来的几年内将会继续增长。

各种有潜力的燃料类型品种中拥有生物基柴油,包括生物柴油(主要类型)和可再生柴油。EPA的评估主要集中在生物柴油,虽然它也对可再生柴油的潜力进行了调查。
虽然EPA决定生物柴油生产量可能下降为10亿加仑,但EPA也发现,有足够量的可再生柴油可有助于实现满足10亿加仑生物基柴油的要求。

由于可再生柴油也可以在很少或不改动加工设备情况下在现有的炼油厂生产,为此可以相信,在2012年可望生产1.5亿加仑的可再生柴油。因此,EPA认为目前生物柴油和可再生柴油的总生产量在2012年可达到10亿加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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